网站首页  产品中心  联系我们  网站地图
网站首页 公司概况 产品展示 产品价格 专用车配件 新闻中心 购车流程 联系我们 售后服务 客户留言
 


新闻中心


  联系我们

销售经理:王经理
手  机:138 8688 3299
办公电话:0722-3330866
传真号码:0722-3330866
电子邮件:hbdfxf88@163.com
在线QQ:565847486

 
公司新闻 当前位置:首页>>公司新闻
东风专用特种汽车改装
湖北江南专用特种汽车产品已全面通过ISO9001-2000国际质量体系认证,产品全部通过3C国际强制产品认证,并通过出口产品的各项认证。欢迎广大客户实地参观、考察。销售热线:138 8688 3299
推进乡镇消防队伍建设建立区域性专职消防队
发布时间:2015/3/18 10:24:48    查看次数:2344

  日前,省政府下发《关于进一步推进乡镇消防队伍建设的通知》,要求县域、乡镇经济发达的地区,建立区域性政府专职消防队,每个区域性专职消防队应覆盖多个乡镇,并配备2-4辆消防车,适当编配政府专职消防队员。

县域、乡镇经济发达的地区,要按照国家确定的《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》(建标152—2011)中二级普通消防站标准,以“中心一站、辐射周边”为原则,由县级以上政府牵头,将公安消防队辖区面积之外的乡镇划分成若干个区域,建立区域性政府专职消防队,每个区域性专职消防队应覆盖多个乡镇,并配备2-4辆消防车,适当编配政府专职消防队员。

区域性政府专职消防队辖区之外的经济较为发达、人口较为集中的乡镇,要由乡镇政府立足现有人力资源自主建设,或由乡镇政府牵头,企业自愿参与,政企联合建设独立的专职消防队。其中全国重点镇建设规模应达到公安部发布的《乡镇消防队标准》(GA/T998-2012)中一级乡镇专职消防队建设要求,配备2辆(含)以上消防车,适当编配专职消防队员;其他乡镇要按照“一专多能、一队多用”的原则,建立常备的消防队伍,其建设规模应达到《乡镇消防队标准》中二级乡镇专职消防队建设要求,配备1辆(含)以上消防车、手台机动泵,适当编配专职消防队员。

 经济条件较差、人口较为稀少的乡镇依托辖区公安派出所、企业或志愿从事火灾预防、扑救和应急救援工作的人员建立志愿消防队伍,配备1辆轻型消防车、手台机动泵,并应具备相对固定的值班备勤场所、相对固定的人员和相应的值班备勤制度;日常运转经费由乡镇政府视情予以补助,由所属公安派出所管理,参与初期火灾扑救。


 


上一条信息: 湖北江南,正月初八全厂正式上班,在此给大家拜年了
下一条信息: 2015年最新款平板带吊拖车现货供应

友情链接:天津二手车  长沙二手车   海口二手车  汽车之家  新疆汽车网  清障车  消防车  高空作业车厂家  
网站首页 | 公司概况 | 新闻中心 | 产品中心 | 产品价格 | 销售服务 | 技术支持 | 联系我们 | 留言反馈 | 网站地图
销售经理:王娇 13886883299 罗君 13972987988 公司名称:湖北江南专用特种汽车有限公司 地址:湖北省随州市北郊江南东风汽车工业园 备案信息:鄂ICP备09001049号-10